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郑昊 刘凯强 东营报道
面对工作精雕细琢,面对案件精益求精,她用心用情诠释法律,在司法办案中追求“极致”,为公平正义筑起一道坚固的城墙,她就是殷红。
殷红是河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她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恶势力犯罪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她先后四次获得全市“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2021年3月,她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并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参加表彰大会。
司法办案“求极致”筑起公平正义的围墙
2009年7月,殷红主动请缨从事刑检工作。十三年的磨练让她明白,作为一名检察官,依法办案是底线,心里更要装着群众和人民。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我们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必须要慎之又慎,需要过硬的本领和严谨的作风。”殷红时常这样告诫自己,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手中每一起案件,包括每一个“小案”。
2019年办理于某、赵某等三人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该案因婚恋引起,被害人有过错,且已赔偿,综合判断属于可不起诉的案件,但被害人到检察院第一句话就是我反悔了。一诉了之简单、快捷,若不起诉,压力大、工作重。被害人10岁的儿子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甚至连鞋子都漏着脚趾,她下定决心不管花再多精力、费多大劲都得妥善处理好这个事,十几次的来回奔波调解,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搭起了暖心桥,把法律知识、处事道理掰开来揉碎了,讲给双方听,调解最终达成一致。为让这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和解时邀请了多方见证,将其中2万元由村委委员交给孩子奶奶,专门供孩子生活学习之用,事后双方一起送来了“秉公执法、感恩终生”的锦旗。
这些年来,殷红办理5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其中,成功抗诉的许某某贪污、受贿案,历时二年,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到重审改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这一改判对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的认定在全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承办的潘某某等七人诈骗案克服电信诈骗案认定难对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为全国各地的被害人追回80%的损失……
殷红性格中带着一股倔劲,她会为一个问题跟领导、同事们“争吵”,在案件判决后也不觉得是“盖棺定论”,而是继续讨论拓展思路。凭着这股倔劲、韧劲,殷红完成了《黑吃黑公然占有他人钱款行为如何认定》等研讨文章,每年都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发表疑案辨析文章。
不顾伤痛,战斗在指控犯罪最前沿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作为公诉人的她当仁不让地站在指控黑恶犯罪的最前沿。
殷红带着愧疚,把不满一岁的儿子和上小学的女儿交给家人,在家人的支持下,毅然加入到扫黑除恶专案组,和同事们开始了三年的奋斗历程。
2019年7月15日早上8点多,殷红在去滨海看守所提审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牙齿、嘴部受伤,缝了6针,为保证涉黑案件顺利移送,打完消炎针的她又立刻钻进卷宗中。
面对百余册、一人多高的卷宗,面对十几人、几十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法律问题等,殷红与同事们不分昼夜查阅卷宗,连轴转地提审讯问,无数次深入讨论案情。
在殷红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当地的“海霸”“油霸”“虾霸”一个个被清除,社会风气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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