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安分局成功查处一起自种自吸大麻案件

2022-03-23 22:03: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彦涵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李彦涵 东营报道

  大麻是一种成瘾性极高的毒品,不仅侵害人的心灵,还能严重损害人体健康。虽然伤害极大,可在东营区偏偏有人顶风作案,以身试法,自种自吸,在家种起了大麻。近日,东营公安分局成功查处一起自种自吸大麻案件。

  3月9日,东营公安分局黄河路派出所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发现,辖区内某居民家中种植的绿色植株,疑似毒品大麻。获取线索后,东营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多方查证,一赵姓男子有违法嫌疑。在充分掌握赵某的相关违法事实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击。最终,将赵某在其家中当场抓获,现场缴获大麻原植株两株,吸毒工具一套。

  目前,赵某已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东营公安分局民警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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