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唐梦琳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崔学震 通讯员 王新 商金杰 东营报道
近日,东营市森林湿地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林木采伐和林地占用审批监管确保森林资源保有量的通知》,从工作实际出发,充分调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及县区、市属开发区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保有量。
近年来,东营市始终将森林资源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作为衡量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来抓。为切实做好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东营市积极完善森林湿地资源管理协调机制,2019年,东营市建立健全了市、县、镇、村四级森林湿地长制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责任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森林湿地长制的实施意见》,将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改革内容,明确了各级森林湿地长制责任单位的职责及相关责任人。
东营市森林湿地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林木采伐和林地占用审批监管确保森林资源保有量的通知》在林地占用审批监管和林木采伐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加强林地占用的审批和监管方面,通知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按照“放管服”工作总体要求,积极配合,加强协作,严格林地占用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严格执行使用林地交付确认制度,加强使用林地的跟踪监管,严格森林植被恢复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推送机制。在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进一步规范非林地林木采伐,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分别由农业农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并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林木采伐信息互通机制,以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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