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2023-08-15 16:31: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彦涵

  大众网记者 李彦涵 东营报道

  8月15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和发布,并答记者问。

  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有明介绍,近年来,市院创新探索推进“生态司法”“绿色审判”,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保护“东营模式”,促进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协同共治的黄河三角洲湿地河湖生态保护格局。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东营中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础上,推进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辖区基层法院全部成立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构,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案件就近快速审理。同时,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滩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实行集中管辖、驻地审判,参与并指导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重点保护黄河水资源和湿地生态。对涉及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集中审理机制,合议庭配齐刑事、民事、行政法官,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占用耕地、破坏生物多样性等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制度。

  推进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化,凝聚生态保护司法合力。东营中院与黄河河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利津县政府签署《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创建“黄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基地”,对造成湿地生态环境破坏判决承担修复责任的,由执法部门制定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法院负责回访巡查,确保修复效果;与农高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制定《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与黄河河口管理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山东东营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逐步完善常态化联络机制、共治共享协调机制,搭建案件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和业务交流平台,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和办案周期;与生态环境、黄河管理、水务执法和公安机关建立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机制,出台《关于建立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直通车”机制运行以来,执结环保非诉执行案件36件,执行时限缩短了17%。

  推进审判工作效果最大化,树立生态保护司法导向。东营中院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作用,对在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因种植户(养殖户)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大面积渔业生产设施引发的系列案件,注重调解和解,促使126家种植户(养殖户)迁出自然保护区,退养还滩土地9900亩;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对达成的赔偿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并在执行后开展回访,跟进了解污染企业设备改造和污染处理设施系统升级情况,在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支持鼓励环保磋商,对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及时予以司法确认。两级法院织密“三个走进”普法网,厚植生态保护大众化理念,贯彻“学法走进法院”、“普法走进社区”、“授法走进课堂”,利用法院开放日、环境日、宪法日、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宣传日,通过“现场普法”“以案释法”“法庭在线”等方式传播节约资源、保护湿地理念。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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