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3-10-27 20:21: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尹桂平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团委,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推动全市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举办第五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的通知》《关于实施“乐创东营十大行动”的通知》(东人社字〔2023〕16号)有关要求,决定举办“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头雁引领 乐创东营

  二、竞赛时间

  2023年10-11月

  三、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活动按照参赛群体设置创业大学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两个竞赛项目组,计划评选5名“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5名“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10名“东营市优秀创业者”,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信守信,正常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在产品、技术、工艺、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经济效益好,符合环保要求,具有高成长性。

  3.经济实体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符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在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二)具体对象及条件

  1.创业大学生项目组

  (1)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且在我市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和市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年以上(2022年9月30日以前注册),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在校生创业吸纳就业3人以上,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5人以上。

  (3)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向院校驻地县级人社部门提交报名材料。

  2.返乡创业农民工项目组

  (1)参赛人员为年满18周岁,返乡创业前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地在我市乡镇及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乡镇外出务工,带回或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自主创业的返乡创业劳动者,为所创办实体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参股、控股股东(出资或入股≥30%)。

  (2)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需在东营市,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2021年9月30日以前注册)。

  (3)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吸纳带动就业5人以上。

  五、竞赛原则

  本次竞赛活动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示范带动”原则,对参赛人选进行推荐、审核、评选和公示。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参赛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赛资格。参加过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创业之星等赛事活动,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创业之星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在此次参赛范围。

  六、竞赛流程

  (一)推荐报名(11月1日前)。各县区、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人社部门会同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团委组织开展选拔活动,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选拔推荐等工作,每个竞赛项目推荐不少于5名参赛人员。

  (二)专家初评(11月5日前)。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参赛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确定全市20名入围人选(创业大学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各10名)。

  (三)实地考察(11月10日前)。成立考察小组,分别赴各县区、开发区对入围人选及经济实体进行实地考察,按得分的20%计入最终成绩。

  (四)培训指导(11月15日前)。聘请专家对入围人选进行专业培训和项目指导,帮助入围人选提炼项目优势,找准发展定位,把握比赛节奏,增强比赛信心,提升竞赛水平。

  (五)组织决赛(11月20日前)。组织专家对20名入围人员通过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决赛复评。路演采用“5+5+1”方式,即PPT展示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打分1分钟。按照百分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为选手得分,按得分的80%计入最终成绩。

  (六)通报奖励(11月25日前)。汇总实地考察和项目路演两项得分,确定获奖人选。竞赛结果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确定的获奖人选进行通报奖励。

  七、奖励措施

  (一)奖金激励。对获得“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其他入围人员颁发“东营市优秀创业者”荣誉证书;对赛事组织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二)政策扶持。对获奖人选的创业主体,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关创业补贴政策。获奖人选可免费参加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服务,优先推荐参加“创业训练营”;可享受市级创业导师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在市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按规定落实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三)作用发挥。参赛获奖选手纳入市级创业典型人才库,并作为创业典型纳入市级创业导师库,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配合人社等部门做好创业工作宣传的同时,要进高校、进创业平台做创业经验交流,从实战经验角度做好对高校学生、返乡创业农民等各类群体创业者的创业辅导,成为打造“乐创东营”品牌的中坚力量。

  各推荐单位要于11月5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尹桂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尹桂平 杨广芹 联系电话:6378963 6378966

  电子邮箱:dyscyzdk@dy.shandong.cn

  市教育局

  联系人:褚玉泉 联系电话:833162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蔡梦云 联系电话:8080130

  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苏丽丽 联系电话:8331852

  团市委

  联系人:郑杰峰 联系电话:8381567

  附件:

  1.“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 竞赛活动申报材料

  2.“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竞赛活动推荐对象汇总表

  3.“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竞赛活动报名表

  4.参赛承诺书

  5.“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东营市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竞赛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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