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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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控试点项目》成果编制完成并报送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早在2023年12月7日,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东营等15座城市作为试点率先开展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控试点工作,探索、总结试点经验,为下一步全国范围开展划定及管控工作提供示范。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和东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东营市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了《东营市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并按程序确定了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试点项目编制单位,探索东营市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和管控规则制定试点工作。
试点项目立足于东营市黄河入海口、黄河三角洲盐碱地的现代水网空间类型和湿地城市三大河湖水域空间特点,分级分类划定保护范围、制定管控规则,并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县区意见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与推广性。
方案成果形成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领项目组赴国家试点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对接汇报,同时邀请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等相关领域专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试点项目成果得到了专家一致认可。
2024年6月21日,项目组赴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专题汇报,接受试点项目成果审核。省厅审核组对东营市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东营市试点划定成果思路清晰、定位准确、工作扎实,符合国家试点有关要求。
下一步,东营市将进一步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为全国范围内河湖水域空间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操作的东营经验。(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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