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张五常先生的文章《北京出手四万亿的经济分析》,觉得老先生看得很透,很值得为政者参考。他谈到政府建廉租房的事,“在十项措施中,我唯一清楚地反对的是廉租房。这也是
进口货,不吉不利也。是从香港进口的思维吧。五十多年前香港为了应付难民涌至而大手建造廉租房,三十年后财政司彭励治悔不当初,找我谋求脱身之计。我建议把廉租房以廉价全部卖出,给住客优先购买权。彭老认为是妙着,但利益团体激烈反对,脱身无从也。廉租房问题多:分配谁可入住引起贪污;审查居民的收入转变吃力不讨好;维修保养麻烦兼头痛;加租必吵起来;治安不善,贩毒流行……我自己认为最不妥的,是把穷人集中在一起,对儿童的
心理与成长有不良影响──虽然我教过几位出自廉租房的学生很不错。”我亦觉得他讲得有理,政府现今不是学香港了,是学新加坡。但还缺乏一点反证:政府建廉租屋的弊端确很严重,可为何地产商人们不主动去建呢?有市场需求,而因为可能没暴利,地产商人们就以“市场经济”为由缺席于廉租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生产,故而,地产商恐怕是没资格指责政府大规模干这个事的。
一方面董藩们以“市场经济”为由不让政府干,一方面任志强们又以“市场经济”为由拒绝商人干,再加上农民与别人合伙建点小产权房又被潘石屹们指责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如此三条杠杠一划,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就别无生路了。为什么在这些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内涵是如此不同?果然有“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之别?
所以,我觉得没资格谈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潘石屹、任志强和董藩辈,却要出来搅混水,有必要加以澄清。任志强以前还以关心民瘼的口吻说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缺位,现在也抛弃这种作为权宜之计的立场了。
但是,我相信张五常先生是拥有谈这个事的资格的,反推一下,就知道社会和民众只能在贪图暴利的开发商和无效率也难公平的政府行为之间,两害相权取其轻。民众知其害处,只能期待通过加强监管和透明度来减少害处。有朝一日,房地产市场成熟了,开发商成熟了,愿意大规模开发建设廉价的房子了——无论卖也好、租也好,政府再减少或退出这个市场不迟。目前,只好支持那个90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