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下月调整

2015-03-26 09:19:0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基本生活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提要]从4月1日起,受最低工资和基本生活费两项标准上调影响,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做调整。单身职工月缴存公积金832元以上者不受影响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每个人贷款额度根据贷款人的月收入等因素确定。

  从4月1日起,受最低工资和基本生活费两项标准上调影响,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较低的职工,其贷款额度将略有降低。与此同时,部分收入较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度也将调整。

  业内专家表示,因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变更从每年7月1日起执行,与最低工资和基本生活费的调整有3个月的时间差,所以每年4月到6月,缴存额度较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会比其他月份有所下降。7月之后,随着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这个“洼地期”才会自然消失。

  单身职工月缴存公积金832元以上者不受影响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每个人贷款额度根据贷款人的月收入等因素确定。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随着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的上调,为保障职工权益,中心发布《关于2015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生活费涉及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调整属于例行调整。

  公告称,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北京市今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720元。另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北京市2015年4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1204元。

  同时,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因此,自今年4月1日(含)起,新受理的执行差别化政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申请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092元调整至1204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以贷款期限30年为例,对于单身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在832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的影响。对于已婚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在977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的影响。月缴存额低于上述额度的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后,其贷款额度将略有降低。

  部分职工个人缴存减少

  此外,最低工资和基本生活费调整后,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或将减少,缴存额的调整从7月1日起实施。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后,低于最低工资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低于最低工资部分可以不缴;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后,低于基本生活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低于基本生活费部分可以不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