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闹矛盾 河口男子泼洒汽油要烧房

2014-03-12 10:02:00    作者:王青青 赵艳芳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房屋;纠纷;闹矛盾;河口;男子;泼洒;汽油;烧房
[提要]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人在冲动之下往往做出各种过激行为。这两天就有人提着汽油要去烧房子!3月8日上午9时5分,河口公安分局接报称,在河口区孤岛镇某小区一平房内,有人泼洒汽油,并扬言放火。

  大众网东营3月12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赵艳芳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人在冲动之下往往做出各种过激行为。这两天就有人提着汽油要去烧房子!3月8日上午9时5分,河口公安分局接报称,在河口区孤岛镇某小区一平房内,有人泼洒汽油,并扬言放火。

  河口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在接警后立即指令孤岛派出所处置,并通知消防大队等相关警种赶赴现场。孤岛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该平房内多处被泼洒汽油,一中年男子在现场情绪激动,扬言放火。出警民警立即疏散周围群众,对该男子进行耐心劝解,并逐步靠近。待该男子稍有不备,民警果断上前将其控制,从其身上搜出打火机等物品。

  经警方深入调查,原来这是一起房产纠纷。该中年男子马某,2013年8月30日,马某将位于河口区孤岛镇某小区的一处平房卖给刘女士,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马某一直未将房屋腾出,双方多次发生纠纷。今年3月2日,刘女士又将该房屋转让给付某,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3月7日下午,付某带人强行搬入,与马某发生纠纷。3月8日上午,情绪激动的马某携带汽油、打火机窜至该平房内,不顾房屋内有人居住,提着约5升的一塑料桶汽油,将塑料桶内一般汽油泼洒在客厅沙发、卧室床上、偏房地面等处,并扬言放火。

  后经查证,马某所携带汽油系其从自己的轿车中抽出,河口公安分局已依法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河口公安分局对马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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