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首例“黑校车”超载案宣判

2017-02-27 10:55:00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开学不久,大家对孩子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尤其关注。昨天咱们的节目中就报道了潍坊高密的两辆面包车充当校车,超载运送学生的事,今天咱们接着关注这“黑校车”的事。咱们把实现转向东营,东营首例“黑校车”案开庭,这黑校车的驾驶员受到了怎样的惩罚呢?

  上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未经审批、违法从事校车业务并严重超载的案件进行宣判。

  公诉员:“超员率达122%。”

  根据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掌握线索,从2015年11月以来,被告人郑某雇佣被告人徐某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提供校车服务,接送东营市某小学的部分学生上下学,并从中收取费用。被查处时,核定载客9人的面包车,实际载客20人。

  东营区人民法院法官:“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这是东营市首起违法从事校车业务并因严重超载被处以刑罚的案例。与普通超载超员不同,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纳入到刑法范围。

  校车入刑以来,我省多地对校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但是依旧有铤而走险者在运营黑校车。潍坊高密就有两辆无证运营还严重超载的黑校车被查,此外滨州沾化、青岛胶州等地也有黑校车被查处的案列。

  看来虽然入了刑,但黑校车却依旧屡禁不止,除了在源头上要严厉打击外,我觉得孩子的父母也要多个心眼,不去坐这些黑校车,将孩子的安全摆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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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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