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5 09:18: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齐鲁网济南3月14日讯(记者 刘红娟) 2014年以来,山东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单位多次组织对全省部分重点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部分产品或服务类广告涉嫌严重违法,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现将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灵仙片”、“胡三绝膏药”在电视上发布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玛卡益康咀嚼片”、“生物活性疗法”在广播上发布广告,以健康讲座形式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高能原花青素(高能一百)”在广播上发布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直接或间接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三九西洋参含片”在报纸上发布广告,宣传治疗作用,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猛虫胶囊”在报纸上发布广告,利用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济南爱容整形美容医院、济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历下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三家医疗机构在户外、报纸、互联网上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烟台华怡医学美容医院在报纸上违规发布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医疗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八、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气血双补丸”、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耆鹿逐痹胶囊”、上海创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创世康牌三七芎舒颗粒”发布广告,篡改批准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络止痛丸”发布广告,篡改批准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以上公告的典型涉嫌违法广告均被工商、卫计、食药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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