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11月底前对17市进行评价

2018-08-13 08:01: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王彬

  本报8月11日讯 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据悉,我省将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对17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我省提出,要持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与有关部门一起,推动投资项目联审联办、并联审批,实施流程再造,确保4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全过程。

  我省还将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具体来说,要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积极开展信用立法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失信守信“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在金融、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食品药品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联合奖惩。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接受全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以清理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事项、清理失信政府机构为重点,加快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

  工作方案提出9项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限

  对“一次办好”事项进行梳理,将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事项。在此基础上,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完成时限: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再公布一批。

  按照政务服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省发改委所有行政许可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完成时限:8月底前。

  配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各类热线服务资源、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完成时限:10月底前。

  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完成时限:12月底前。

  配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省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实现省发改委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合一通办。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强化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实时推送。完成时限:9月底前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调、督促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本领域的失信守信黑红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按照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持续开展“简政便民”行动。巩固“减证便民”成果,落实“六个一律”。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上一个政务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完成时限:10月底前开展清理证明“回头看”活动;12月底前完成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的清理工作。

  优化政务服务行动。配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深入落实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指标,2018年11月底前对17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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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营站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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