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筷子都要分 网友:这样的人还是适合独居

2016-12-07 10:51:00    作者:   来源:苏中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夫妻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生活 筷子 女方
[提要]见过夫妻离婚分家产的,大部分都是有关房子、存款等,却没见过人份筷子、袜子这类东西的。两人在家具和日用品的分割上也产生矛盾,物品清单上达79项,包括空调、洗衣机、夫妻碗筷、袜子、梳子等。

  苏中在线讯 见过夫妻离婚分家产的,大部分都是有关房子、存款等,却没见过人份筷子、袜子这类东西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闹离婚的是是一对刚结婚几个月的小夫妻,仅共同生活1个月左右。女方叫李玉(化名),男方是王刚(化名)。

  2015年,他们相识。同年10月,交往不到半年的两人结婚,并度了蜜月,没想到在之后的生活中开始不断发生摩擦,经常因为洗碗、送礼等事发生争吵。不到一个月,两人的矛盾激化。

  新婚的李玉直接住回娘家,再未与丈夫有交流。2015年底,王刚起诉离婚后撤诉,两人的相处过程中仍是冷战和争吵。

  今年年初,两人再次申请离婚,并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分歧。

  首先,男方要求女方归还4万元的彩礼钱,女方拒绝。法院认为,彩礼应视为王刚对李玉的赠与,所以未支持王刚的要求。

  此外,两人在家具和日用品的分割上也产生矛盾,物品清单上达79项,包括空调、洗衣机、夫妻碗筷、袜子、梳子等。

  法院认为,这些物品中的部分属于为双方共同生活而购买,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且他们都未能提供发票的物品,双方均无证据证实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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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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