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9月1日开始申报

2015-08-18 08:26:00    作者:北辰 高钧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补贴政策;社保;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提要]记者从市就业中心获悉,2015年度市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将于9月1日开始申报,12月15日结束。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对象,包括2014年度已享受该项补贴且在规定补贴期限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2015年新认定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

    大众网东营8月18日讯 记者从市就业中心获悉,2015年度市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将于9月1日开始申报,12月15日结束。

  据介绍,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申报对象,包括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企业单位,2015年通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程序新安置困难人员就业的各单位及原已享受补贴政策的单位。申报时需提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就业困难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已申报享受补贴政策的单位,本次只提供工资明细账单和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对象,包括2014年度已享受该项补贴且在规定补贴期限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2015年新认定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对女满50岁、男满55岁,初次认定连续计算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可延长至规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最长享受3年。以上人员申报需提报《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东营市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社保缴费发票,新申报补贴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或《低保证》等困难证明材料。

  相关表格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西厅四号窗口领取或“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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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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