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新一期酒驾名单公布 86人“上榜”

2017-09-25 17:58: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李江峰

  大众网东营9月25日讯(记者 李江峰)东营公安交警部门对查处的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抄告、通报制度,并设立交通违法曝光台,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告别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涉牌涉证、严重超载、疲劳驾驶、冲闯信号、超速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一、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郭辽阳,驾驶证号:3705231987****361X, 8月19日驾驶鲁E5S500号小型汽车在兵圣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8.75 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2.牟德顺,驾驶证号:3705231970****0017,9月8日驾驶鲁E3U511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8.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郭彬,驾驶证号:3705231990****1355,8月27日驾驶苏B778JJ号小型轿车在兵圣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8.9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赵伟宇,驾驶证号:1522011989****5532,8月27日驾驶鲁E733F0号小型轿车在省道231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33.8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5.王立志,驾驶证号:3705231998****3913,8月27日驾驶鲁E6E567号小型轿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7.2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6.李长青,驾驶证号:3705231966****5512,9月3日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环湖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1.9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7.赵天彤,驾驶证号:3705021975****0052,9月5日驾驶鲁EZ9300号小型汽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7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8.李飞飞,驾驶证号:3705211985****2019,9月17日驾驶鲁E375J6号车在港西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系醉酒驾驶。

  9.崔立平,驾驶证号:3723281979****1215,9月19日驾驶鲁MCC772号小型汽车在维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0.万晓光,驾驶证号:3705231987****1617,9月12日驾驶鲁E8W456号轿车在省道323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95.6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1.高春晔,驾驶证号:3705231963****2413,9月17日驾驶鲁EPV639号小型越野客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0.0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2.田云益,驾驶证号:1423011987****1411,7月21日驾驶皖L68156号小型汽车在中兴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30.4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3.苟美光,驾驶证号:3705211982****2411,7月7日驾驶鲁E5J657号小型汽车在黄河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36.4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4.崔强强,驾驶证号:3705021990****521X,9月14日驾驶鲁FFK537号小型汽车在胜利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79.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15.黄金国,驾驶证号:2202041959****3016,7月10日驾驶鲁EKS199号小型轿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74.8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二、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黄龙群,驾驶证号:3705231968****1613,9月11日驾驶鲁CLX017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李金鹏,驾驶证号:3705231985****3911,9月11日驾驶鲁EP0265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吴新利,驾驶证号:3705231974****0738,9月11日驾驶鲁EY6889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张广生,驾驶证号:3705231967****001X,8月25日驾驶鲁E1605G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李林元,驾驶证号:3705231972****0056,9月9日驾驶鲁E7F289号小型汽车在正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刘英军,驾驶证号:3705231975****1019,9月10日驾驶鲁E58A99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候庆波,驾驶证号:3705231972****5014,9月10日驾驶鲁E29396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史祥飞,驾驶证号:3729291985****1210,9月7日驾驶鲁ELM010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李国永,驾驶证号:3705231966****2031,9月7日驾驶鲁E29987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梁伟,驾驶证号:3709831987****5319,9月7日驾驶鲁H38B83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任志强,驾驶证号:3705231989****361X,9月7日驾驶鲁E7H813号小型汽车在维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高国庆,驾驶证号:3705231977****1616,9月7日驾驶鲁E8220M号小型汽车在维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吕林林,驾驶证号:3705231983****1612,9月7日驾驶鲁E8Z229号小型汽车在维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赵云龙,驾驶证号:3206261964****0035,9月3日驾驶苏F508ED号小型汽车在团结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姜峰,驾驶证号:3705231980****2016,9月13日驾驶鲁E47316号小型汽车在维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张泽民,驾驶证号:3705221997****2031,9月8日驾驶鲁E996G5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王明明,驾驶证号:3705231988****4913,9月14日驾驶鲁E5B566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陈爱庆,驾驶证号:3709821989****6075,9月14日驾驶鲁JHY335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李飞,驾驶证号:3705021982****121X,9月7日驾驶鲁ES3626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0.诸俊合,驾驶证号:3705021973****2017,9月7日驾驶鲁EMY886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1.于涛,驾驶证号:3705021984****1218,9月8日驾驶鲁E07207号轿车在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2.袁玉杰,驾驶证号:3705021978****4811,9月9日驾驶鲁E7937D号轿车在永乐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3.李长勇,驾驶证号:3705031974****2913,9月9日驾驶鲁ELL128号轿车在永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4.庄永敬,驾驶证号:3705031968****2931,9月12日驾驶鲁E68799号中型专项作业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5.谢文良,驾驶证号:3705031975****1810,9月12日驾驶鲁EPA802号小型汽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6.刘万成,驾驶证号:3705031963****1813,9月12日驾驶鲁E6A099号小型汽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7.郭新源,驾驶证号:3705031972****0910,9月12日驾驶鲁EW0296号小型汽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8.张新华,驾驶证号:3705211968****0013,9月14日驾驶鲁E72871号小型汽车在津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9.李波,驾驶证号:3705221991****0451,9月14日驾驶鲁E3762K号小型汽车在津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0.王瞳鹏,驾驶证号:3705221986****0013,9月11日驾驶鲁EX2078号小型汽车在省道310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1.秦春照,驾驶证号:3705211968****1634,9月19日驾驶鲁ES8877号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2.张志强,驾驶证号:3705021970****2415,9月19日驾驶鲁EF3290号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3.崔雷,驾驶证号:3705021983****6036,9月19日驾驶鲁EU2522号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4.刘雷,驾驶证号:3705021984****0017,9月19日驾驶鲁E8U798号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5.邵城,驾驶证号:3410021986****1418,9月19日驾驶鲁E2U692号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6.吴道中,驾驶证号:3729251981****1311,9月19日驾驶鲁E5602Y号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7.刘淑会,驾驶证号:3723301965****3051,9月14日驾驶鲁E78921号大型客车在西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8.高锐,驾驶证号:3714261986****6415,9月18日驾驶鲁N6859R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9.汪高建,驾驶证号:3705211990****2818,9月17日驾驶鲁E3S581号小型汽车在东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0.刘容超,驾驶证号:3705021990****4717,9月17日驾驶鲁EE1678号小型汽车在东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1.邱岗岗,驾驶证号:3705021986****2030,9月17日驾驶鲁E3P333号小型汽车在东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2.张兵,驾驶证号:4290061991****117X,9月15日驾驶鄂R71505号小型汽车在登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3.张兴,驾驶证号:3705031984****3511,9月18日驾驶鲁E55F98号小型轿车在港城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4.杜景生,驾驶证号:3723211984****2672,9月18日驾驶鲁M3M757号小型轿车在港城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5.高玉仁,驾驶证号:3705231966****3613,9月15日驾驶鲁EW7631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6.马大朋,驾驶证号:1309251979****5613,9月16日驾驶冀J3S7S8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7.章超,驾驶证号:3714221990****7710,9月20日驾驶鲁E0815U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8.高清华,驾驶证号:3705231969****2018,9月20日驾驶鲁E88A18号小型汽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9.田家文,驾驶证号:3705231963****2011,9月20日驾驶鲁EA0101号小型汽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0.朱春国,驾驶证号:3705231964****2452,9月17日驾驶鲁ENR968号小型汽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1.韩吉强,驾驶证号:3705231991****3014,9月17日驾驶鲁E6A088号小型汽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2.马仁祥,驾驶证号:3705231965****0010,9月17日驾驶鲁EDE957号小型汽车在潍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3.张洋洋,驾驶证号:3713211988****0638,9月20日驾驶鲁Q8SL56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4.马永超,驾驶证号:3709211986****483X,9月20日驾驶鲁J8278Z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5.王文军,驾驶证号:3709111987****6411,9月20日驾驶鲁J7U723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6.左德春,驾驶证号:1329341972****325X,9月17日驾驶豫F5F528号小型汽车在牡丹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7.席宇亭,驾驶证号:5107261994****1811,9月17日驾驶川BQT135号小型汽车在汉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8.李冬梅,驾驶证号:3705211981****4429,9月20日驾驶鲁ED2345号小型汽车在巢湖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9.杨忠收,驾驶证号:3705231974****2739,9月20日驾驶鲁EKC585号小型汽车在振东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0.燕宗鑫,驾驶证号:3704811988****2236,9月20日驾驶鲁RD698T号小型汽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1.信德勃,驾驶证号:3723241976****0018,9月20日驾驶鲁MPD671号小型汽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2.沈本军,驾驶证号:3705211980****4811,9月19日驾驶鲁E0X692号小型汽车在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3.桓如茂,身份证号:3705221988****131X,9月19日驾驶鲁E9D535号小型汽车在胜利黄河大桥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4.刘振功,驾驶证号:3723251978****561X,9月19日驾驶鲁M15S21号小型汽车在胜利黄河大桥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5.石忠泽,驾驶证号:3705221955****0037,9月21日驾驶鲁EZ9751号小型汽车在利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6.王宏,驾驶证号:3705211974****403X,9月21日驾驶鲁E5L165号小型汽车在利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7.王振明,驾驶证号:3705221966****0012,9月18日驾驶鲁EKB558号小型汽车在利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8.吴曲楠,驾驶证号:2104021983****0711,9月20日驾驶鲁E688J5号小型轿车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9.郑福生,驾驶证号:3705021976****0010,9月21日驾驶鲁E773J3号小型汽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三、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韩其杰,驾驶证号:3705231962****0019,9月16日驾驶鲁E7V326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2.李阳,驾驶证号:3705231991****3313, 8月25日驾驶鲁EDX997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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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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