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退货遇“行规” 包装箱遗失需交100元

2015-03-11 14:07:00    作者:段学虎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市民;退货;行规;退换;电器;提供;包装箱
[提要]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杨女士热线反映,她在东营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安装使用了两次之后发现噪声越来越大,她联系商家退货,却因为包装箱丢失而遭到拒绝。最后经双方协商,以杨女士自掏腰包100元垫付包装箱损失的费用才得以换货。记者调查家电市场发现,“退换货需提供产品包装箱”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且这一“行规”已存在很多年。

一家商场内,市民正在选购电视机。 (资料片) 

  大众网东营3月11日讯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杨女士热线反映,她在东营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安装使用了两次之后发现噪声越来越大,她联系商家退货,却因为包装箱丢失而遭到拒绝。最后经双方协商,以杨女士自掏腰包100元垫付包装箱损失的费用才得以换货。记者调查家电市场发现,“退换货需提供产品包装箱”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且这一“行规”已存在很多年。

  刚买了3天的洗衣机

  想退货却遇到大麻烦

  “前几天,我在东城一家商场内购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安装调试时没问题,但是第二天我自己使用时发现洗衣机的声音很大,经过联系该品牌的客服,同意去商场退货。但是到了商场却退不了货,因为在退换过程中发现我的包装箱遗失,对方又要求我缴纳300元的包装箱费用。”杨女士向记者讲起了她前几天的一次换货经历,“安装的那天我以为包装箱没用了,就直接卖给收废品的了。退货必须提供包装箱,我感觉这个规定不合理。”

  经过双方协商,杨女士最后还是以自掏腰包100元来抵消包装箱费用才换货成功,据该商场销售人员介绍,退换电器必须提供原包装箱,是不少品牌电器的“行规”,“我们也是没办法,我们只是负责销售,顾客退换货后,有问题的电器都得退回厂家,厂家要求我们提供包装箱,我们也没办法。”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杨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几个月前西城的一位读者也曾通过本报热线,反映自己购买的冰箱存在问题后退货遭拒,也是因为包装箱保存不善。“这个规定有点霸道,买的新电器都有包装箱,但是不开箱验货,怎么知道产品质量好坏,可是一旦开了箱子,包装箱损坏了,我们就无法通过产品三包来维护合法权益了。”

  退换电器提供包装箱

  已成销售商“不成文规矩”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电器退换需提供包装箱,已经成为多个电器品牌和销售商家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退换货时要求包装箱“成色”的好坏也各不相同,有的品牌要求只要能提供一个包装箱就行,但是有的品牌则要求顾客必须提供一个完整的同品牌的包装箱。

  对此,某电器品牌的销售人员表示:“一个萝卜一个坑,一台电器一个包装箱。”这位销售人员称,已经售出的商品发现有问题需要返厂处理,必须有外包装箱,如果顾客将外包装箱损坏,经销方只能再补上一个新的,这需要一定费用,顾客应该承担这个费用。

  但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类似的行规一直存在争议。“按理说经销商都能找到外包装以便产品返厂,之所以再要几百元,只不过是难为顾客的手段,毕竟卖出去的东西谁都不愿意退换。”

  遇收“包装费”

  可向消协投诉

  记者了解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分别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商品的包装物一般是为了保障产品在搬运过程中不受磕碰和污损,或者做为产品的一种装饰、装潢而使用的,没有其他使用价值;如因无包装而使产品发生毁损,消费者自然不承担任何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是就家电产品本身约定的价格,没有就包装物的价格单独约定或单独结算,故而商家在履行退货义务时,借机收取“包装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但是在现实的交易中,一些商家借“包装费”为难顾客的现象时有发生,记者拨打12315,工作人员提醒,除一些特殊情况外(比如包装物具有某些特殊保护功能,与产品的正常使用不能分开等),消费者如遇包装费纠纷,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进行申诉或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条件允许,为了免除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也可以保存好商品的包装箱。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