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环渤海高等级公路正在规划建设 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2015-09-28 09:20:00    作者:段学虎 崔立慧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港 高等级公路 防洪评价 公路交通 东营经济开发区
[提要]仅仅依靠疏港高速难以满足东营港与市区的交通运输需求,图为疏港高速发生堵车时的状况。王军委员建议,打通东八路到东营港的公路交通,将东八路延伸至东营港,将东营经济开发区、飞机场、黄河入海口、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连成一体。

  仅仅依靠疏港高速难以满足东营港与市区的交通运输需求,图为疏港高速发生堵车时的状况。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是东营市“四大主体产业区”之一,是黄河三角洲唯一的国家级石油化工产业区,也是东营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引擎之一。随着港区发展,大量人流、物流进出东营港,仅依靠疏港高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运输量需求。为此,市政协委员王军在提案中建议,打通东八路到东营港的公路交通。
  委员声音:
    仅疏港高速难以满足需求
    建议打通东八路到东营港公路交通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是东营市“四大主体产业区”之一,是黄河三角洲唯一的国家级石油化工产业区,企业多、规模大、发展快,成为东营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引擎之一。2014年东旅航线全年运送旅客16.07万人次、车辆5.61万辆。随着运输量的不断增加和东营至大连旅顺客滚航线的运行,未来3-5年,东营港将成为鲁北最大的海上货物集散地,大量的人流、物流将涌入东营港。届时,仅疏港高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运输量需求,将制约港口发展。
  同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多制造加工企业,铜等有色金属、石油装备、电子产品等原材料进入和产品输出,都迫切需要建设一条连接东营市区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辅助公路。目前,东八路作为东营的东外环,连接着220国道、228省道等主干道,南通寿光、西通滨州,是东营市交通要道,按照规划已延伸至黄河入海口生态旅游区。
  王军委员建议,打通东八路到东营港的公路交通,将东八路延伸至东营港,将东营经济开发区、飞机场、黄河入海口、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连成一体。缩短市区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之间的距离,为当地企业节省时间和物流成本,为更多劳动力入港提供便利,以城市带动港区发展,有效缓解疏港高速交通压力。同时,可以加快东营东部沿海地区开发进程、促进旅游业和沿线经济的发展,形成“以市带港、以港兴市”的良好局面。
  部门答复:
    环渤海高等级公路正在规划建设  
  市公路管理局对王军委员的提案进行了答复,称东八路北延难度较大,而环渤海高等级公路东营段的修建也能缓解东营港与市区之间的交通压力。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黄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已通过国家黄委会审查批复
  经调查,东营市刚刚竣工的东八路北延工程,北端4公里左右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的建设违反了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规定,已经被列入环保部环境违法督办案件,目前正在开展环境违法手续补办工作。因此,若实施从东八路北端至东营港直接打通工程,项目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影响很大,需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价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环境评价还需经过国家环保部的审批。项目审批手续需要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国家相关部委审批,推进时间长,并且按照国家黄委会规定,在该处建设大桥跨越黄河规划全长约14公里,投资约32亿元,再加上路线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亿元,若全部由东营市财政承担,估计近期申请市财政安排实施会有一定难度。
  目前,我省正在规划建设的环渤海高等级公路东营段工程,黄河以北与东营市建设的疏港公路相交,跨越黄河并建设黄河大桥,在黄河以南与现东八路连接,并且项目距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较远,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连接中心城和东营港沿海地区的重要交通主干道,为区域经济和全市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该项目已经列入了《山东省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省、市公路局都在积极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目前,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黄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已通过国家黄委会审查批复。今后市公路局将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省、市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尽快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将东营市黄河南北经济带连成一体,在东城区与东营港之间建成一条快速、安全、便捷的交通大通道,为我市及东营港实施“黄蓝”国家两大战略、打造沿海特色产业带、促进沿海经济区建设创造条件。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