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2018年新生儿参保优惠政策再提升

2017-11-23 14:20: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王艳敏
  2018年广饶县居民保险征缴工作即将全面开展,新生儿参保优惠政策再提升,在延续往年参保政策的基础上,放宽父母取得本县居住证的新生儿参保政策。
  本县户籍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落户后,可随父母获取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按年度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父母单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父母参加外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出具当年度缴费证明),新生儿出生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一半。
  2017年10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落户手续的,可随时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当年参保信息登记及次年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2017年10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仍按原政策执行。
  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广饶县居住证且新生儿出生之日居住证已满半年)居住的非广饶县户籍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落户或居住手续的,可参加广饶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不再享受落地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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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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