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 广饶县人民法院诉前集中调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成效显著

2021-07-26 15:24: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淑娟 刘程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淑娟 通讯员 刘程程 东营报道

  “礼之用,和为贵”,近年来,广饶县人民法院充分畅通纠纷解决渠道,针对2020年以来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拖欠物业费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在法院与物业公司及相关业主间,建立起案件诉前调解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 2020年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收案1142件,转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917件,调解结案784件,调撤率85.5%。

  快速流转。考虑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属于群体性纠纷,广饶县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功能,对因拖欠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由1名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辅选转裁”工作模式,在收案当天即“转”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转案后3名调解员立即召开分析会,将此系列纠纷案件逐一进行讨论研究,理清思路,根据调解员的特长优势和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案计划,有条不紊扎实推进下一步的调解工作。

  多方沟通。召开“协调会”、“碰头会”与物业公司对接,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积极宣讲其在小区清洁、维修、安保等方面应尽的义务和所负职责,提出加强管理、规范服务的整改建议。采取电话沟通方式或深入小区当面向业主调查情况,倾听了解业主想法,收集并汇总业主对物业公司提出的系列问题,形成对物业公司的评价信息,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网格员、楼长的联系,共同做好普法及疏导工作,发挥其对纠纷化解的作用。

  人性调解。积极引导物业公司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更好地尽到其对小区和业主的物业管理责任。通过释法说理,让业主理解物业管理工作并主动缴纳欠费,形成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良性互动。指导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门沟通,正确行使正当权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前调解现场即达成调解协议,并到立案庭进行司法确认。物业公司表示将承担其服务小区的责任,业主们也承诺将在物业公司改进后履行交费义务。

  调解,蕴含中华文化精髓和智慧的解纷方式,不仅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深层矛盾,也对剩余未缴费业主起到标杆作用,有效缓解了法院审判、执行环节的压力,节约了诉讼资源,为辖区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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