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大众网11月29日讯 近日,在广饶县开展的罂粟壳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东营市药监部门规定,凡在2007年以后经营罂粟壳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必须经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再经营罂粟壳和医疗用毒性药品。
广饶县药监部门在对53家单位的抽查中,发现有3家药品经营企业存在尚未销售完的药品,未发现有继续购进罂粟壳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行为。
对提出经营申请的单位,药监部门进行指导和验收,对符合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截止目前,已上报批发企业一家,零售企业4家。□记者 郝文杰 通讯员 周学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