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职能”打造 用“责任”坚守——黄河驿站纪实

2016-12-23 15:56:00    作者:房文龙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职能;打造;责任;坚守
[提要]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地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河口区在2012年成立无羁押必要人员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于2014年2月,创建了“黄河驿站”,主要承担非羁押刑事执行对象,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执行和帮教工作。因黄河至此入海,而取名“黄河驿站”,体现了地域特色,也彰显了人性化的工作理念,淡化了执行对象的“标签”。

  “黄河驿站”的由来

  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地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河口区在2012年成立无羁押必要人员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于2014年2月,创建了“黄河驿站”,主要承担非羁押刑事执行对象,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执行和帮教工作。因黄河至此入海,而取名“黄河驿站”,体现了地域特色,也彰显了人性化的工作理念,淡化了执行对象的“标签”。

  责任是发展的动力。“黄河驿站”在创建伊始,就将社会工作的价值作为基本理念,广泛吸纳志愿者为驿站人员提供帮扶,充分发挥了四个基地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黄河驿站”已先后帮助39人到就业安置基地工作,组织技能培训42人次,安置30人入驻关爱基地,开展集中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28次,有力提高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帮教工作的水平。

  刑事监督平台智能化,让社区服刑人员“不敢犯罪”

  为有效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充分依托“黄河驿站”,打造刑事智能监督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平台,由执行人员为其配带具有跟踪定位和轨迹显示功能的智能手表,表内安装电子锁。智能监督平台具有越界报警、无法定位报警和破坏报警的功能,当社区服刑人员擅自离开规定的区域或强行破坏手表时,平台会自动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发送报警信息。通过刑事智能监督平台,能够快速便捷地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信息,对其进行实时监控,根据其行为轨迹了解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社会活动、和有无违反管理规定等情况,及时、准确发现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问题的发生。

  监督管理人文化,使社区服刑人员“不愿犯罪”

  “黄河驿站”在强化监管和监督的同时,注重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及时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定期组织社会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通过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关心帮助与心理呵护,营造平等对待不歧视、社会关注不冷漠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对他们的包容度,提高其回归社会的能力,使社区服刑人员在内心深处不愿再触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

  改造措施多样化,使社区服刑人员“不想犯罪”

  “黄河驿站”充分发挥就业安置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和关爱基地的作用,对有技术、有就业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对没有技术、身体条件好的,介绍他们免费到技能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其意愿安排入驻关爱基地。通过“黄河驿站”多方位的帮助,为社区服刑人员营造了宽松的改造环境,提高了其生活和劳动技能,增强了再融入社会的能力,使其树立人生新航标,踏上人生新征程。

  黄河驿站的探索和建立,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2013年,“黄河驿站”的经验做法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安徽亳州市院、新疆英吉沙县院、四川广安市院、广西南宁市茅桥区院等省内外40余个检察院先后来参观交流,《检察日报》头版、《法制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等宣传推广。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袁其国厅长到“黄河驿站”视察调研,认为“黄河驿站”充分保障了涉罪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检察创新工作,可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201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黄河厅长到“黄河驿站”调研指导工作,指出在下步工作中应当深入分析“黄河驿站”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将“黄河驿站”的效应上升到为我国法制建设增光添彩的高度。“黄河驿站”的创立,对侦查监督、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犯罪刑事检察等检察职能的履行和社会帮教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实践证明,“黄河驿站”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探索,切实履行了新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新职能,认真落实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完全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广价值。今后,黄河驿站将进一步更新理念,提高工作标准,以更大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深化、完善和提升,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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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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