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优才回引计划”!

2020-08-03 17:46: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卉 李梦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卉 李梦雨 东营报道

  8月3日,记者从东营市河口区委组织部获悉,河口区将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在河口区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可回河口工作,享受对等对口安排工作等待遇,为实现河口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事业编、国企正式职工可申请回河口工作

  此次河口区启动的“优才回引计划”,在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

  在河口区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自愿转为事业身份并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参照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人才:河口籍在外地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河口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自愿转为事业身份并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河口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河口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河口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自愿转为事业身份并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河口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

  以上河口籍人员是指户籍在河口和籍贯或原户籍为河口的人员,包括胜利油田驻河口各单位。

  记者了解到,引进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学历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急需人才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相关专业急需人才优先考虑。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2007年以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据了解,人才引进遵循同级对口安置、编制职数空缺引进、服从组织调整、政策待遇“就高”四个原则。

  人才引进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推荐单位、考察体检、调动入职的程序办理

  此次人才引进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推荐单位、考察体检、调动入职的程序办理。具体细则为: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口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河口区委组织部。如果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可先报送上述证件的彩色复印件。

  资格审查。根据职责分工,由河口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就安排意愿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河口区委组织、人社等部门综合考虑申请人工作意愿、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提出推荐单位建议。

  考察体检。主管部门联合引才单位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人选干部档案进行复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考察时,被考察人需提供由任职所在地相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有关材料。

  调动入职。考察、体检合格的,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据了解,“优才回引计划”原则上每年度集中组织一次,引进后在河口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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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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