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记者 李江峰 东营报道
9月25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新一期“酒驾曝光台”,河口区13名酒驾人员被曝光。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1.李刚,驾驶证号:3703211971****0939,2023年9月9日驾驶鲁ADM2938的车辆在河口区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90.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2.高庆,驾驶证号:3723211969****7152,2023年9月4日驾驶鲁E6662Y的车辆在河口区河滨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1.1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王春太,驾驶证号:3707241968****5174,2023年9月6日驾驶鲁E2788B的车辆在河口区海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1.7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赵鑫,驾驶证号:3705031981****3533,2023年9月20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河口区神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刘世英,驾驶证号:3705221976****1877,2023年9月18日驾驶鲁E750WN的车辆在河口区伟浩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季宗超,驾驶证号:3705221986****0412,2023年9月1日驾驶鲁EW9102的车辆在河口区义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杨金明,驾驶证号:3705221987****1874,2023年9月13日驾驶鲁ED61888的车辆在河口区河庆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王永军,驾驶证号:3705031964****0914,2023年9月14日驾驶鲁ED01986的车辆在河口区新盐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李海,驾驶证号:3705031980****009X,2023年9月10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河口区渤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2.陈荣星,驾驶证号:3705031972****221X,2023年9月1日驾驶鲁E00C77的车辆在河口区河埕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3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3.崔海洋,身份证号:3705231981****4919,2023年9月16日驾驶鲁E562SL的车辆在河口区三义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4.张海军,驾驶证号:3705031971****0015,2023年9月5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河口区国道340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5.张明粱,驾驶证号:3705031982****0034,2023年9月15日驾驶鲁E3G015的车辆在河口区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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