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讯为了更好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促进在押人员悔过自新,营造看守所良好的监管秩序,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与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河口区人民法院通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暂行规定》,并于2011年6月1日开始实施,法院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判决时酌定量刑的参考情节之一,目前河口区检察院已根据在押人员羁押表现向法院提出建议80份,其中建议从轻处罚75人,从重处罚5人。随着该机制的实施,认罪服法、真诚悔罪、积极改造逐步成为在押人员思想和精神的主流,看守所监管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蒋秀军 郭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