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开发区雇员11月3日体检

2016-11-02 08:59:00    作者:左振平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体检标准;体检者;招聘;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
[提要]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工作安排,拟组织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请于11月3日上午7:00前到东营市东城新世纪广场新世纪门下集合。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工作安排,拟组织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请于11月3日上午7:00前到东营市东城新世纪广场新世纪门下集合。

  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未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的,必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交。

  2、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怀孕者暂不参加本次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体检。怀孕情况须事先告知招聘主管机关。

  5、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350元(多退少补),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6、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9、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46-8301295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