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事关检察工作全局,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加大案件办理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办案安全防范,保证案件办理工作地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做到责任明确到人,办案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司法警察看审分离制度》、《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等各项制度,同时坚持安全防范预案先行。
二是做到细水长流、警钟长鸣,定期组织学习办案安全事故例证,剖析检察工作尤其是办案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教育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工作中高度戒备,时刻防范。
三是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办案技能,从械据使用、同步录音录像使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从而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四是努力加大办案安全防范的硬件投入,提高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按要求建成办案工作区及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五是加强督查,实行三位一体安全防范机制。对干警的执法情况实行执法档案管理,由检务督察实施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
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既保证了案件侦查的程序合法,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了干警,使全院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