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垦利县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建设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专项审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严肃查处工程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项目审批程序,特别是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相结合。要求审计人员始终参与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数据台帐,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开展竣工决算审计;三是专项治理与日常审计监督相结合。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等各项审计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相关事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依据;四是审计处理与审计整改相结合。对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为工程建设单位提出审计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