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特殊时期的社会和谐稳定, 垦利县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涉检信访安全稳定。
一是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接访制度。 在接访大厅设立“点访台”,将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的照片、姓名、职务、业务专长等资料公开上墙,来访人可根据其案件性质和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检察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这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接访,缩短了来访人和接访人员的距离,提高了信访案件一次性办结率,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坚持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在办案过程中全面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排查出的上访苗头和涉检信访隐患的案件,建立台帐,逐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领导包案和稳控措施,确保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坚持下访巡访制度。在“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由检察长带队组成3个工作组,到基层开展“便民接访”、 “三问”活动,排查化解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今年以来,深入基层走访重点企业、单位10余个,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隐患2件。
四是开展“检察助农”活动 。选派了32名德才兼备的检察官担任64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定期到所包村进行现场办公,受理群众控告申诉,进行法律咨询,协助基层人民政府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与党委、政府、法院、公安、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善于从受理控告申诉和信访举报中及时发现影响稳定、容易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快速反应,及时解决,依法妥善处置,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