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垦利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求实创新,以垦利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载体,积极探索警示教育新思路,充实警示教育内容,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将警示教育倾情打造为检察部门“亮点”工程。
“亮点”一:开展警示教育场次多、受教育人数多。2009年1-4月,该院针对不同部门、群体,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共计35场次,参与受教育干部职工1597人次,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度警示教育任务。
“亮点”二:开展警示教育“辐射”广。一是受教育单位范围广,参与受教育单位中,既包括辖区内党委、政府、司法、教育、国有企业、行政村等单位,又包括市区和周边地区相关单位;二是受教育人员分布广,参与受教育人员中,既包括市、县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政国家干部、司法系统干警,又包括油田单位职工、农村两委成员、中小学校长等人员。
“亮点”三:开展警示教育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该院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将组织受教育单位人员参观县看守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展板与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相结合,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并注重以大量生动、现实的案例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和震慑性。
“亮点”四:拓宽警示教育渠道,积极开展法制讲座。一是为做好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工作,该院专门成立“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宣讲团”,到县建设局、县重点工程项目办、县府督察局等部门进行法制宣讲,切实确保重点投资资金使用安全;二是积极做好涉农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为全县334个行政村两委成员讲法制课,制定《涉农职务犯罪开展专项预防活动的实施意见》,受到当地内县委肯定和赞扬,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打造廉洁环境。
垦利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工作现已成为检察“亮点”工程,多次受到市县领导的赞扬,这一“亮点”工程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