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检察院提起的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胜诉

2020-08-05 17:23:44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张宸 寇海波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宸 通讯员 寇海波 东营报道

  利津县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高某和牟某面向不特定群体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壮阳药,该行为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利津县检察院遂向社会发布公告,建议相关机关和组织对二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鉴于截止公告期满,未有法定机关或组织向检察机关进行书面反馈,利津县检察院决定在对高某和牟某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利津县检察院就高某和牟某的侵权行为、危害后果、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向法庭进行了充分举证,高某、牟某在庭上均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侵害公益的事实无异议,愿意积极赔偿公益损失并公开道歉。最终两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高某、牟某分别支付公益赔偿金并通过《山东法制报》公开道歉。

  两起案件的办理不但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更对公众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鲍梓欣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