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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利津县高度重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构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五保供养经费实现由集体供养转向财政供养,全县五保老人676人,集中供养643人,集中供养率达95.1%。 该县全面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标准,2005年,由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2500元,2006年,进一步提高到3200元,保障晚年生活基本物质需要。此外,县乡财政投资400余万元对全县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建房屋350间、改造旧房530间,进一步改善了五保老人的居住条件。(李娟 周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