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资助申请办理指南

2017-07-24 14:48:00 来源: 市知识产权局 作者:

  一、事项名称:专利资助申请

  二、设定依据

  1、《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

  三、申请条件

  1、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月1日—6月23日,且未享受过省级专利资助。

  2、PCT国际申请:包括进入国际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申请,PCT国际申请日为2015年1月1日—6月23日。

  3、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优先资助专利电子申请,纸件专利申请根据全省资金情况确定。

  四、办理材料

  每件专利(申请)应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非职务发明专利已经转化实施的,应提交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该企业企业法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国外发明专利,需提交国外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说明书扉页;或提交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

  3、PCT国际申请,需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及规定费用的缴费收据复印件。

  4、单位的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要同时上报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变更证明材料。

  5、专利权人为多个时,只能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资助,同时应提交其他有资助资格的共有人同意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并附上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一次报送多件专利创造资助资金项目的,除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以外,单位应当提交《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个人应当提交《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

  五、办理地点

  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608室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

  七、联系电话

  0546-8329015

  八、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由专利权人或PCT国际申请的申请人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按归属地报到所在辖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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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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