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养生会所”容留卖淫 两人被判刑

2019-05-08 09:48: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王瑞 张小倩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5月8日讯(通讯员 王瑞 记者 张小倩)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养生会所·容留卖淫案”,两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经查,2018年1月沈某在东营投资开设养生会所,后张某应聘至该会所负责招聘、收银、记账等工作。该会所营业期间,沈某、张某以免费提供食宿的方式,容留多名女性按摩技师在会所内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谋取利益,后被公安机关现场抓。

  以案释法: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创造其他便利条件,或为卖淫者和嫖客牵线搭桥、居中引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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