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粉丝打赏女主播求见面 被拒后愤而起诉要退款

2019-05-08 16:59: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周国防 张小倩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5月8日讯(通讯员 周国防 记者 张小倩)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男粉丝向女主播汇款打赏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官释明,男粉丝撤回了起诉。

  陈某男系山东省东营市某区个体工商户,平时爱好观看网络直播节目,王某女系辽宁省绵州市某区人,经常进行网络直播,陈某男非常喜欢王某女唱歌,经常向王某女打赏,几年时间已向王某女打赏几万元,两人线下也经常电话聊天。陈某男觉得与王某女相见恨晚,驱车几千公里由东营到绵州找王某女见面,并提前告诉了王某女自己预订的酒店房间,陈某男在酒店等了王某女几天,王某女以陈某男已婚,两人见面会引发陈某男妻子误会为由,拒绝与陈某男见面。

  陈某男返回东营后,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女偿还其借款八万余元,并向法院提交了汇款凭证作为证据。法院在向王某女送达应诉手续时,询问借款是否属实,王某女坦言确实收到陈某男汇款,但称系陈某男系因喜欢自己唱歌,汇款系对自己的打赏,是对自己的赠与。法官遂向陈某男释明,仅有汇款凭证不一定必然认定系借款,必须有借款的意思表示才能认定系借款,如果他人无借款的意思表示,因其他原因自己自愿无偿将款汇给他人,就像网上打赏一样系一种赠与行为,赠与是一种实践性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除非有法定事由,不能撤销。法官释明后,陈某男自愿撤回了对王某女的起诉。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对生活的日益渗透,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日益便捷和复杂,正常的经济活动,应签订书面协议,大额资金往来尽可能通过银行汇款,保留好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在交往中每个人应洁身自好,不要有发生“一夜情”、找网络情人等不健康想法,千万不能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否则既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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