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保安酒后摔伤致死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拒保成立

2016-12-30 09:53: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张小倩 周国防
  

    大众网东营12月30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周国防)企业为职工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职工饮酒后在上班途中摔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是否应支付保险金呢?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最终判决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陈某系某公司保安,该企业在保险公司为其投保了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16年9月,陈某饮酒后,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撞到路沿石后摔入路边沟中,导致颈椎受伤,在医院抢救一个月后不幸身亡。陈某之妻王某、之女陈某甲、之子陈某乙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0万元,保险公司拒赔。三人将保险公司诉至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金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后免赔虽系意外伤害保险的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但保险公司已经向投保人某公司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投保人某公司在声明中称对免责条款已经充分理解,故酒后免赔条款系保险合同的有效条款,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且不违反法院规定,遂判决驳回了王某等三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安全为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勿驾车,工作日莫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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