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11月1日起高速公路限行黄标车 罚款200元记三分

2014-11-03 15:19:00    作者:李汉章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11月1日
[提要]11月1日起,山东省城区及高速公路监控设备开始对闯入禁行区的黄标车进行抓拍取证,黄标车违禁行驶将受处罚。

    大众网东营11月3日讯 11月1日起,山东省城区及高速公路监控设备开始对闯入禁行区的黄标车进行抓拍取证,黄标车违禁行驶将受处罚。

  据了解,10月1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根据该通告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至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黄标车闯禁行区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给予处罚。为此,市民纷纷“点赞”,给予支持。

  广饶市民李先生环保什么的都不行,对人造成的危害很大。再说安全什么的也不行,对人的危害太大了,中国发展这么快,汽车卖不动,黄标车到了一定的期限该报废就得报废。广饶市民侯金安告诉记者,感觉还是应该辩证的看,黄标车毕竟对我们的物资运输起到很大的作用,在另一方面,它的尾气不达标,尾气不达标造成的环境污染我们现在也依然看到了,现在雾霾天气也很严重。

  东营广饶县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中队长孙金亮介绍,从11月1日开始,在县城城区及高速公路对黄标车辆开始限行,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辆,我们将采取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方式依法取证,对违法车主要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记三分。

  另外,记者了解到,对查处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或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也一律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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