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时政 | 民生 | 经济 | 社会 | 体育 | 旅游 | 汽车 | 房产 | 大众时评 | 健康 | 财经 | 论坛

您的位置: 走近交警

站内搜索:
浅谈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管理对策
李福生 2012-04-23 15:37:00

    目前,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已经从单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逐步发展为牵涉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不可否认,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校车的出现,为孩子们的上学、放学,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行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另一方面,从全国来看,与校车有关的交通安全事故却不断增多,这暴露出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又亟待解决的问题,给我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规范校车的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控,刻不容缓。  

    一、当前校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  

    (一)车况较差、车型混杂,缺乏营运规范。从校车本身这一车辆特征来讲,校车的出现,方便了学生上学与放学的行走,但一些校车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着实让人担忧。这其中,有的校车是年久失修的小型面包车;有的校车是经过改装加座的中巴车;甚至,在农村,有的校车是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非法改装改型的小型货车。这些车辆当中,有的已接近报废年限;有的甚至长期不进行年检,车况极差,车身严重老化。上述车辆的存在与上路,是校车存在交通安全方面问题的巨大隐患。  

    (二)利欲熏心、心存侥幸,超员违法行为突出。有些校车驾驶员,为了节省费用,敢冒被交警查处的风险,宁愿一趟多拉十几个学生,也不愿多跑一趟多烧油。拉上学生后,有的驾驶员,为了逃避检查,在校车玻璃上,贴上了黑色的太阳膜,让路面上执勤交警,不易观察到车内的坐员情况,以方便自己超员、超载;甚至拉上学生超员后,为了逃避交警检查,竟然舍弃宽敞的马路不走而走坎坷不平的羊肠小路,这样很危险。更有甚者,为了多拉些学生,一个座位上挤两三个;甚至把车内的座位拆下来,以扩大车内空间。让学生一个挨一个的站在车厢内。从而,人为地,促成了“超员”现象的发生。  

    (三)安全宣传不到位,学校、家长缺乏责任心。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学生,由于家庭与在读学校之间的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学生家长对交通费用的负担能力也相对较弱,也不愿意投入太多的精力在孩子的接送上,所以,也不过多地关心学生的安全;还有的学生父母,因长年在外打工赚钱,将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统一管理,自己却什么心也不操。而我们有的学校、幼儿园的师生、员工,由于自身接触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较少,学校方面也较少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部分学生甚至缺乏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  

    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多头部门尽其职,分工协助齐共管。  

    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最终要解决校车问题,关键还得靠政府介入。政府主管部门要对车辆、收费标准等方面严格评审和考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负责对全区的校车,检查营运者的营运手续,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质,登记校车的行驶路线,加强路面的监控,发现无营运手续的校车,一律取缔和停运。当然,交警部门要和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加强对非法校车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深入学校,加强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对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校车一律停运,待其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常营运。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和管理,要把校车管理和学生安全管理当作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只要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并将发展校车纳入公共交通规划。唯有这样,才能最终解决学生“超员”的难题。  

    (二)加强校车源头管理。  

    深入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接送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相关基本信息及时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进行管理。组织车管民警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单位的车辆基础台帐、驾驶人基础台帐、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台帐、车辆自检台帐等台帐资料,同时抽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通知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对车辆所有人、学校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要督促学校与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确保校车交通安全。校车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每学期开学前春运、国庆及重大活动时对车辆一个不漏地免费上线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重点检查车辆轮胎、转向、制动、安全门窗(安全通道)、手击锤、灭火器等安全部件和设施,以及座椅分布、排列、保险等情况。并利用数码像机等设备进行影像固定,检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校车管理措施落实。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状况差和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为广大学生和儿童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结合当前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认真搞好校车摸底排查工作。交警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托清校车底子,对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车辆行驶路线等方面进行掌握,健全档案,录入微机,统一管理。  

    (三)严格路面安全管理,加大违法查纠力度。  

    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控基础上,认真摸查周边路段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联系业务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安全措施。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坚决查处,农用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载乘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校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在执勤中对违法校车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给予拘留,当前各级交警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对校车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各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校车通行的时间、路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控力度,要对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进行逐车严格检审,认真核对证件是否符合驾驶校车资格(人、车、证),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性能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决不手软,发现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采取扣留车辆,坚决消除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化宣传,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警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幼儿,让家长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部门也要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粉刷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盘、展览事故案例图版、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出游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事故隐患。积极与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加大联系沟通,大张旗鼓地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督促学校不间断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扩大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影片等有效手段,加大教育力度。同时,由交警队牵头,组织学校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学生家长会,加强学生家人对校车的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学生家生,不让学生坐超员车、二手车等安全技术低的车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学校校车的违法行为,协助交警部门依法取缔此类校车,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  

    校车管理及整治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我们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进一步加大对校车的整治力度,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推进校车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力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编辑: 曹守华
发表评论
东营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东营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东营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东营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东营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东营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东营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东营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热线:0546-8335000
东营印象
春意(图)
齐鲁车展小公主...
车展模特比赛前...
齐鲁车展上的佳...
广告时间  
东营 东营新闻 东营大众网 中国东营 东营新闻网 东营综合门户网站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电话:0546-8335000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重点新闻网站 山东省委宣传部主管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dongying@dzwww.com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社东营分社)112室 邮编:257091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