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

2013-12-13 16:36:00    作者:李峻岭 李源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小微 税法 飞信 李源 企业增值税
[提要]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要求税务干部转变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利用小平台、做好大服务的纳税服务理念。组织业务骨干定期深入企业调研,积极为企业取得融资渠道信息、降低生产成本、转变经济结构发展方式、纳税风险管理和拓展市场献计献策。

  大众网东营讯 ( 通讯员 李峻岭 李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中关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垦利县地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力求有效扶持小微企业。

  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要求税务干部转变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利用小平台、做好大服务的纳税服务理念。

  开通了宣传税收政策的微信、飞信平台。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作用,通过税法咨询、税企座谈会、税法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税法宣传。

  组织业务骨干定期深入企业调研,积极为企业取得融资渠道信息、降低生产成本、转变经济结构发展方式、纳税风险管理和拓展市场献计献策。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曹守华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