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0:20:00 作者:仇晶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9月2日讯(见习记者 仇晶)淄博市民张先生五年前花了一万元在某银行购买了国寿鸿丰两全保险。然而,今年8月保单到期,张先生取款时却得知,保险销售人员五年前宣称的“高利息高分红”加在一起只有1360元,居然连同期定期存款利息收益的一半都不到。
宣传鼓吹“高收益” 储户决定弃“储”入“险”
2008年8月份,市民张先生在淄博市张店区某银行打算存款,银行里一位“工作人员”向其极力推荐一款“高收益的定存产品”。在高额分红的引诱之下,张先生动了心。
“工作人员跟我说这个产品的收益要比同期银行定存利息高得多。”最终,张先生把原本打算存做定期的10610元钱,购买了一份五年期的中国人寿“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结果今年8月份,保险到期,张先生到银行准备取款时却傻了眼。“利息加分红一共才1360元,我要是当年把钱存成五年定存,利息也有近3000多元。”对这一结果张先生很难接受。
“对银行也很信任,对业务员也很信任,听完介绍也没仔细看内容。”采访中,张先生说推荐保险的人员没有向他提过保险的风险,只是一直在强调保险的“高收益”,而且就连投保的手续都是工作人员填好后让他直接签字,张先生当时也没看清保险条款上标注的内容。
“中国人寿也没有对我做过电话回访,我要是知道这个产品的收益不稳定,就不会选择把钱投到这了。”张先生气愤地说。
中国人寿施展拖延法 客户维权难要说法
更让张先生生气的是,8月初他就找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求按照同期5年定存利息补齐差额,但是保险公司一直没有答复。
“8月底的时候,保险公司说会有人主动联系我给答复,但是一直没人联系我。”张先生告诉记者,无奈之下他只好又找到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张店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是答复称:“材料已上报” 。
这款“国寿鸿丰两全保险”的收益该如何计算?该产品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低收益?客户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9月2日下午,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致电中国人寿张店支公司了解事件处理情况,该公司引导部吴君经理拒绝向记者透露处理情况,并挂断记者电话。随后,记者又致电中国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要对该情况进行核实。截至发稿前,记者从张先生处得知,保险公司人员已表示要跟其解决此事,但具体的解决细节,保险公司不允许其向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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