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2 10:01:00 来源: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近期深圳破获了一个骗保集团,集团成员包括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汽车修理厂员工等多个角色,他们勾结在一起合谋骗保。记者由此深入采访发现,该案只是深圳市近年来频发的保险诈骗案中的典型一例,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不法分子有7招常用的骗保手法,车主要小心注意,不要让自己的爱车成为不法分子骗保的工具。
典型案例:
定损员勾结维修工骗保
记者从深圳检察院获悉,2010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即审查起诉了车辆保险诈骗案27件70人,保险诈骗案件几乎全集中在车辆保险诈骗上,而且数额巨大,最高的骗保额达到120多万元。车辆骗保案已经成为一种多发的诈骗案类型。
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就对一起保险诈骗案提出公诉。作为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的谢某,以女友名义购买了一台福特二手车后,勾结其他查勘定损员与汽车修理厂员工等,商量好以这台车“做事故现场”,故意制造虚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此来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他们将在修理厂修理的宝马、奔驰小车开出,安排好地点故意与该福特二手车相撞,报保险公司后,由谢某与其他查勘定损员分别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目前已查实的两单就诈骗保险理赔金人民币6万余元,然后他们按分工进行“分赃”。
深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黄勇博士告诉记者,车辆骗保案最常见的人员组成,就是“保险公司人员+汽车维修人员”模式,他们分工明确,往往多次作案,给保险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检察官揭秘常见骗术—
检察官黄勇博士向记者揭秘了常见的7种骗保骗术。
第一招:“移花接木”—自套车牌,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以真车来理赔
如严某购买了一台货柜车跑运输,并买了保险,又让其妻弟买了一台报废的货柜车,套自己的车牌经营货运业务。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严某故意隐瞒真相,向交警部门提供了真实的车险保单和行驶证,谎称是该承保标的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被判决为该起事故承担1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任。2012年4月,严某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第二招:“桃代李僵”—事后通过伪造现场、找人“顶包”、虚构事实等来骗保
27件车辆保险诈骗案中,有6件是因车主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而想到用各种方式骗保。如张某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致使车辆严重损坏。为能获得保险理赔,他便打电话找彭某过来顶包,彭某也喝了酒,便又叫来谢某龙来顶包。谢某龙到现场后,谎称自己是驾驶员,保险公司赔付张某强保险金人民币21万余元。2012年9月,张某强、彭某、谢某龙均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刑,其中张某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第三招:“瞒天过海”—谎称车辆被盗
林某自己的车出过事故,不想要了,便找人将自己的车偷走,向保险公司索赔。他找到朋友甘某,让其找人将自己的车偷走后,甘某找来两名社会人员将车偷走,4人均被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
第四招:“虚张声势”—夸大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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