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1 09:35:00 来源:长江日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周恋芹)因为银行理财经理一时疏忽,没有及时告知银行代销基金赎回时间,客户不得不再等半年才能赎回基金。律师表示,纠纷属于银行失误造成合同违约,客户可以维权,建议向银监局提起行政投诉。
武汉市民吴先生最近很烦心,去年11月他到某银行认购一款债券基金,投入本金15万元,约定年收益率为4.9%。今年11月20日,吴先生来到该银行要求赎回基金,被告知基金于11月28日开放。11月28日,吴先生再次来到银行,又被告知该基金已于27日开放,客户经理由于忙碌疏忽没有及时告知吴先生。如今,吴先生的钱只有再等半年才能赎回。
“为什么银行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钱自动续期了?”吴先生很不满,也不理解。
记者在相关基金公司上查询得知,该款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该基金公司客服人员对记者表示:“基金最近已于11月27日当天开放,仅开放一天。开放日后,该基金转入下一个半年周期运作,再次赎回要等半年之后。”
记者随后联系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平,对方认为:“该起纠纷属于银行失误造成合同违约,客户可以维权。如果通过诉讼维权,从现实考虑,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不划算;可以考虑向银监局提起行政投诉。”
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人士认为:“银行是基金的代理销售机构,不是基金产品的运营机构,也就是说,基金的产品设计、运作管理等由基金公司负责。客户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基金,事先也可以通过登录基金公司网站或公开电话跟踪产品情况,及时掌握基金开放时间。”
最后,吴先生经与银行、理财经理交涉后,由银行给予吴先生一定补偿作结。
理财的安全感靠自己给
理财经理没有及时告知银行代销基金的赎回时间,客户的钱就得再等半年才能拿回,真是一时误差,换来长时间等待。关于这件事,我们一方面要向银行“讨个说法”,既然信任银行,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基金,银行就应该保持敬业态度和行业责任,让市民放心理财;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这个错误不是没有避免的可能——基金开放的时间已在官网上公开,如果我们留个心眼,主动查一查,或许就不至于如此被动。
近日,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而在几天前,央行才发文表示银行破产储户最高赔付50万元。业内认为,这一系列动作意味着银行的刚性兑付在被进一步打破。
所谓刚性兑付,说通俗点,就是银行“惯坏”了我们,隐形承担着产品的风险,以致我们妥妥地认为银行给出的预期收益率就是实际收益率,而忽略了投资者自身承担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原则。
雏鸟挣脱父母羽翼的保护,必须不断向下俯冲,挑战自己的心理底线,触底反弹,继而激发向上高飞的潜力。老百姓理财也是同理,到了我们必须成长的时候,政策上的保护伞在慢慢收起,我们必须进一步钻研理财,掌握理财的各种游戏规则,只有不断学习,我们才能心中有数,才能真正“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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