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6 09:06:00 作者:李沙娜 王学玉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25日,记者从东营市教育局人事科了解到,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奋发进取、奉献教育教学一线,东营市将首次评选功勋人民教师,评选上的功勋教师将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以后每3年评选一次。
3月21日,东营市下发《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其中指出,所评选的功勋人民教师必须是教师队伍中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教师。按照《办法》,功勋人民教师应该是长期在教育一线工作教龄满20年的教师,并且,一般还应具备相当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另外,如果获得市级以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或名师称号;或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其他综合表彰奖励都可以有资格参评。同时,如果个人或知道学生获得审计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也是可以参评的。
按照《办法》,只要是东营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属高等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都可以参加评选,但原则上不包括校长、副校长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并且功勋教师的评选每3年举行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
对于功勋教师的管理,《办法》规定,功勋教师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东营市教育局建立功勋教师业绩档案,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其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并且,功勋教师每3年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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