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10:04:00 作者:聂潇潇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本报9月6日讯(记者 聂潇潇 通讯员 朱贞高) 5日,东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根据省级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幸福养老院建设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幸福院,在中央、省级资助6万元的基础上,市级福彩公益金每处资助6万元。同时,东营市民政局介绍,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将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补助范围,最高可获31万元市级以上补助。
在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标准为: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床位不低于20张。各市要根据区域内老年人数量,制定建设计划,建设规模根据建制村(社区)老年人数和村民(居民)养老需求,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中央和省级资助的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由基层民政部门、财政部门逐级上报,由民政厅、财政厅审批。“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都建有一所农村幸福院,基本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今年各县区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共80所。其中,东营区13个,河口区8个,广饶县24个,垦利县15个,利津县2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也包括其中。
根据市级文件内容,在省级补助6万元的基础上,市级福彩公益金配套6万元,使每个农村幸福院市级以上补助资金达到12万元。“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根据下达的2013年度各县区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联合进行现场踏勘,择优资助。”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介绍,在今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里,我市在全省率先将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补助范围。按照三类建设标准市级财政分别补助25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可以申请省级对农村幸福院的补助,因此我市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最高可获得31万元的市级以上补助,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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