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召开

2013-09-26 15:16:00    作者:王俊杰   来源:东营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会成员 会议召开 东营
[提要]9月2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申长友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重点城建项目规划等事宜,并对下一步城市规划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豪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树信,市政协副主席温龙亭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

申长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9月2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申长友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重点城建项目规划等事宜,并对下一步城市规划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豪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树信,市政协副主席温龙亭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

  申长友指出,东营未来的城市发展关键取决于规划,规划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规划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总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规划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不断提升城市的规划建设水平。

  申长友要求,一是规划要突出东营历史文化特色。建筑是一个城市的符号,文物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记忆。东营这座城市经历了因油而建、东城开发、新城建设等不同时期,既要抓好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要加大对原有建筑特别是体现东营不同历史阶段城市建设特色项目的保护和改造,打造具有东营特色的城市布局。二是规划要确保和谐自然。每个项目既要注重丰富城市天际线,又要注重与周边建筑甚至整条街道的建筑风格相协调,与城市文化内涵相吻合。三是要对重要路段、重要建筑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批,不符合设计标准、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一律不建,绝不能留下遗憾。四是要发挥好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表真知灼见,敢于发表不同意见,规划部门要切实把意见总结好、向建设单位反馈好、把项目设计方案修改好,对不吸纳修改意见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规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能随意调整。

  会前,申长友一行先后到市第二中学新校区迁建项目、高原石油装备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等现场进行了踏勘。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润国陪同在开发区的活动。 (记者王俊杰)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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