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色”城镇化各地要各有特色

2013-12-31 15:26:00    作者:陈玮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城镇化发展 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率 居住证
[提要]本报记者专访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解读当前山东城镇化发展的现状。郑贵斌:外来人员有居住证,但是它与户籍还是有差别的,有些户籍能享受到的待遇,持有居住证的人享受不到,比如教育、医疗、保险等问题。

  本报记者专访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解读当前山东城镇化发展的现状。郑贵斌:外来人员有居住证,但是它与户籍还是有差别的,有些户籍能享受到的待遇,持有居住证的人享受不到,比如教育、医疗、保险等问题。

  本报记者 陈玮            

  在全国推进城镇化的浪潮下,山东的城镇化目前处于怎样的阶段?应该如何发展?本报记者专访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解读当前山东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齐鲁晚报:目前,山东的城镇化发展在全国处于什么水平?

  郑贵斌:现在山东省的城镇化率是50.9%,在全国处于中下水平。今后山东城镇化的发展主要是抓人的城镇化,抓城镇化发展的转型。

  齐鲁晚报:现在山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

  郑贵斌:我们存在的问题就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目前有“半城镇化”现象。有一些人已经在城里,但是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这些人没有享受城镇户口的待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虽然进城了,但身份和地位没有转变,城市公共服务没有享受到。

  在小城镇发展中,存在追求规模、忽视发展质量的问题。有些地方注重面子工程,光盖了楼房,却没有服务设施,特别是生态建设方面不够,城镇整体规模偏小。

  齐鲁晚报:那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郑贵斌:下一步要推进“人”的城镇化,推动城乡二元结构转变。城镇化受益的人群应该是农民,是半城镇化的农民工,在城里有工作还无法落户的那部分群体。改变“半城镇化”现象,就要理顺财税体制,把公共资源向这些人倾斜,让他们进得来呆得住,还能发展。此外,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限制条件,附着在户籍上的教育、医疗、社保也要相应改革,让外来人员能够获得同等的公共服务。

  齐鲁晚报:让外来务工人员与城里人享受完全一样的待遇,这需要一个过程。

  郑贵斌:外来人员有居住证,但是它与户籍还是有差别的,有些户籍能享受到的待遇,持有居住证的人享受不到,比如教育、医疗、保险等问题。当我们的城镇化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户口与居住证可以并轨,不论是有户口还是有居住证,都能享受到相同的待遇,最终达到户口自由迁徙,社会保障实现并轨,但何时能实现,取决于各地的经济实力。

  齐鲁晚报:您觉得城镇化中的“山东特色”是什么?

  郑贵斌:对于“山东特色”每个人看法不一致,我认为山东特色主要看山东的资源和各地的文化传承以及民俗传承等具体情况,城镇化发展和新社区建设要体现各自的特色,不能千篇一律,各地要有不同的特色。

  比如文化特色,有圣人文化的地方,可以根据圣人文化来发展和命名村落和小城镇,建成有文化特色的小城镇。此外,还可以根据资源、交通枢纽进行城镇化建设,比如传统旅游型、沿海渔村型,使城镇化发展特色鲜明,保留特色文化和差异,避免城镇化就是盖楼的现象。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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