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6 15:02:00 作者:段学虎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段学虎 通讯员 徐野) 15日,记者从东营区安监局获悉,2014年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将于19日正式开张营业。今年东营城区将设置263个零售摊点,分散于城区21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市场。销售期限为27天,持续到2月14日即农历正月十五。停止销售后,未售出的烟花爆竹将统一回收。
东营区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东营区实际,2014年全区共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市场21处,设立摊位263个。临时销售市场比去年多了一处,而销售摊点总量则比去年少了20多个,“多了府前街一处临时销售市场,去年因为该路段施工,暂时取消了该路段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市场。考虑到周边居民的购买需求,我们决定重新在此处设销售市场。”据介绍,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零售商户明显减少,“今年报名销售的商户就比去年少了很多,大部分销售市场都有商户减少的现象,这与去年销售不景气有关。”该工作人员介绍,市民购买趋于理性,再加上一些政策的影响,对烟花爆竹商户的减少起了决定作用,“单位不允许放开门炮,再加上最近雾霾天气愈演愈烈,也让不少市民降低了购买欲。”
另据了解,今年东营区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家,安监部门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向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业户销售,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各销售摊位准备工作未完成之前,批发企业严禁供货,并严格实行烟花爆竹回购制度。
每个临时销售摊位确定3名销售人员(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经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销售摊位要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加油站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临时销售摊位统一规格长宽为6×4米,摊位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米,须用帆布全封闭,并留有1米以上安全出口。除配备灭火器、水、沙等工具材料外,各摊位还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临时营业执照》。
此外,经营业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打出“某某烟花爆竹厂(公司)驻东营办事处、销售点、直销点、代办处、联系处”等标语误导消费者。经营业户必须在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严禁将烟花爆竹储存在住户内;严禁跨县区进货;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零售业户从事批发性经营;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违者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两年内取消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资格。经销业户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售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点经营,严禁走街串巷销售,严禁跨区域经营,一经发现,按非法经营处理。
目前,临时销售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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