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饲料监管工作中,积极推行“四员制”管理机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四员制”是专门针对饲料质量安全,特别是针对瘦肉精监管而建立的,即市畜牧局配备“巡查员”、县区畜牧局配备“监管员”、乡镇配备“协管员”、每个饲料企业配备“内管员”的监管机制。市畜牧局巡查员每季度对县区饲料监管工作开展一次督查,县区监管员对饲料生产企业每月进行巡回检查,对经营企业每季度进行巡回检查,对关键环节和重点产品进行突击检查,乡镇协管员每周对饲料使用单位进行巡回检查,企业内管员对每一批进厂的原料、出厂产品及加工工艺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初步构建起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与留下监管记录相结合的办法,督促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以监管促规范、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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