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3-03-05 10:32:00    作者:   来源:东营教育信息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督导评估 东营经济开发区 办学水平 国家课程 社会事务管理局
[提要]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2013年为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年”。为抓好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2013年为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年”。为抓好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专项督查的内容为:各学校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情况,以及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情况。本着“全面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今年重点督查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情况。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市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无随意增减课时现象。
  (二)规范教师工作评价情况。落实《东营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评价体系,不把考试成绩作为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保证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计划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在安排体育活动计划时,每天的“阳光跑步”体育活动有保障。
  二、督导检查方式
  专项督导检查采取自查和集中督导检查方式进行。自查由各学校、各县区自行安排组织;集中督查由市政府督导室统一组织对学校进行随机督查,事前不通知学校,进入学校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导检查安排
  专项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自纠,时间为春季开学至3月底。自查结束后,各学校要撰写自查报告(包括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落实情况、基本做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填写《东营市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一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县区等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普查,时间为4月1日-30日。检查结束后,撰写自查报告(包括本辖区规范办学行为的落实情况、基本做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三阶段:市督导检查,总体安排时间为5月1日至秋季学期结束,包括节假日,到各地的具体时间不定。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安排督导组,随机抽查各县区、教管中心所属若干中小学校;逐校检查市直各学校、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及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管理事务局各中小学校。重点督查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学校。
  对学校的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检查后,督导组当场反馈意见,包括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填写《东营市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记录表》一式三份(学校、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检查组各一份),记录表要有督导组人员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督导检查结果运用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结果作为今后申报省、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和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并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做以下处理:
  (一)对违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应当由校长承担责任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取消三年内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和晋升职称资格、调离管理岗位、撤销职务等处分;应当由教职工承担责任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三年内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和晋升职称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取消教师资格等处分。
  (二)县区等教育主管部门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办学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由市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通报当地政府、提出建议并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等。
  五、督导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全面规范,突出重点。要对照省、市对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整改,重点问题重点解决。做到边查边改,以督促改,以查促建,标本兼治,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加强宣传,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要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通报。

东营大众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