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0 09:59: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济南7月29日讯(记者 李兆辉)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放开对吸收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凭两证一合同即可落户,非应届毕业生凭一证一合同即可落户。
单位招聘应届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通知》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切实防范、消除就业市场上的民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信仰歧视、学历歧视、院校歧视、残疾人歧视及各种隐形歧视,有效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促进就业公平。严禁设置各种阻碍毕业生公平就业的限制性条件,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同时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虚假招聘和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招用毕业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时支付工资、不落实残疾人就业规定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非应届毕业生凭“一证一合同”即可落户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消除毕业生在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要放开对吸收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而且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省属国企招聘应届生信息须在“两网”公布
按照《通知》的要求,山东将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毕业生制度,规范招聘方案统一发布和招聘结果备案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属国有企业(含驻鲁央企及分支机构)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的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专区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公开、公平、择优聘用。
对拟聘人员要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招聘结束7日内,省属国有企业(含驻鲁央企及分支机构)应将招聘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