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一中组织学生参加法院庭审观摩活动

2016-11-03 14:01: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一中;组织;学生;参加;法院;庭审;观摩;活动
[提要]11月2日,垦利一中组织学生参加了团区委和区法院组织的法院庭审观摩活动。

  大众网东营讯 (通讯员 程云铮 巴海强) 11月2日,垦利一中组织学生参加了团区委和区法院组织的法院庭审观摩活动。

  整个庭审按照庭审准备、公布开庭、法庭辩论等环节依序展开。主审法官以案说法、以案明理,庭审过程主线清晰、阶段明确,案件焦点归纳准确、繁简恰当,旁听学生兴趣浓厚、全神贯注。庭审结束后,法官又向学生们讲解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相关问题。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真实的庭审,体验到了法庭的庄严性、法律的严肃性和学法用法的紧迫性,希望法院今后能多提供类似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